上海市財政局關于發布《上海市2017-2018年政府采購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的通知 |
各市級預算單位,各區財政局:
上海市財政局
2016年9月29日
附件:
上海市2017-2018年政府采購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
一、集中采購目錄以下項目必須按規定委托集中采購機構組織采購:
注:目錄中所稱“以上”均包含本數,下同。
二、政府采購限額標準集中采購目錄以外,預算金額20萬元以上的貨物和服務項目、50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屬于分散采購,采購人可以自行采購,也可以委托政府采購代理機構采購,采購過程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有關規定。 三、政府采購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達到以下數額標準的貨物、工程和服務項目,應當采用公開招標方式。 貨物:預算金額200萬元以上的各類貨物; 工程:預算金額200萬元以上的各類工程; 服務:預算金額200萬元以上的各類服務。 法律、法規、規章對公開招標標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因特殊情況需要采用公開招標以外的采購方式的,必須在采購活動開始前獲得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的批準。 對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分散采購項目,采購人不具備自行招標條件的,應當委托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代理采購。 四、對相關問題的說明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規定,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屬于政府采購范圍。 本集中采購目錄按照財政部2013年10月印發的《政府采購品目分類目錄》制定。為便于工作開展,本集中采購目錄設置“品目分類編碼”標明目錄項目與《政府采購品目分類目錄》相關品目的歸屬關系。本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是采購人編制年度政府采購預算的依據,也是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進行監督和檢查的內容。 (二)無論由集中采購機構組織采購,還是由采購人自行組織采購或委托采購代理機構采購,都必須嚴格按照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采購方式和程序進行。 (三)對按規定應委托集中采購機構組織采購的項目,采購人因特殊需要實行分散采購的,必須在采購活動開始前獲得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的批準。 (四)政府采購應當優先采購本國貨物、工程和服務,并執行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中小企業、福利企業、創新產品等的政府采購政策。 采購人應嚴格執行財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規定,在滿足機構自身運轉和提供公共服務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在預算編制時就預留本部門年度政府采購預算總額的30%以上份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其中,預留給小型和微型企業的比例不低于60%。 采購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財政部關于印發〈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管理辦法〉的通知》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確需采購進口產品的,應當在獲得財政部門核準后,依法開展政府采購活動。涉及進口機電產品招標投標的,應當按照國際招標有關辦法執行。 (五)采購集中采購目錄帶★的項目,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購協議采購網上供貨管理辦法》實行協議采購網上供貨,從上海政府采購網(www.zfcg.sh.gov.cn)電子集市通過議價、反拍、團購方式競價采購;采購集中采購目錄帶▲的項目,實行定點采購,從上海政府采購網電子集市直購。 根據《關于印發〈上海市市級行政單位通用辦公設備家具配置標準(試行)〉的通知》,市級采購人采購上述帶★項目中的臺式計算機、便攜式計算機、打印機(包括噴墨、針式、激光打印機)、復印機、傳真機、碎紙機、投影機(含視頻展示臺)、嵌入式/分體式空調機、照相機、攝像機,在《通用辦公設備配置標準》規定范圍內的,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購協議采購網上供貨管理辦法》實行協議采購網上供貨;因特殊情況,確需超標準配置的,按資產配置相關程序報批后,委托集中采購機構另行采購。 采購上述帶★、▲的項目,預算金額超過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仍應委托集中采購機構依法組織公開招標。 目錄執行過程中,市財政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將集中采購目錄中的品目調整納入電子集市采購管理。 (六)本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發布后,因特殊情況需要修改、補充的,由市財政局報請上海市政府采購委員會審議并經市政府批準后另行公布實施。各區縣可以根據本區縣實際情況,對本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提出調整建議,報市財政局確定并在上海政府采購網公布后在本區縣實施。區縣的調整內容不得改變本集中采購目錄中★、▲的項目范圍。 (七)上海政府采購網為本市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的公布媒體。上海政府采購網僅發布本市政府采購項目的相關信息。政府采購工程項目的采購信息應依法在上海政府采購網和上海建筑建材業門戶網站(www.ciac.sh.cn/index_new.aspx)上發布。政府采購進口機電產品項目的采購信息應依法在上海政府采購網和中國國際招標網(www.chinabidding.com)上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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