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落實《關于進一步規范招標投標過程中企業經營資質資格審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招標人、各代理機構:
2020年9月2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和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出臺了《關于進一步規范招標投標過程中企業經營資質資格審查工作的通知》{發改辦法規〔2020〕727號},對招標投標過程中對企業經營資質資格的審查標準作了進一步明確,為維護公平競爭的招標投標營商環境,結合本市園林綠化建設工程特點,現作如下規定:
1、本市園林綠化施工招標示范文件中的對企業投標條件要求的“投標人持有效的營業執照,且經營范圍內含園林綠化內容”的條款,修改為“投標人持有效的營業執照”。
2、其它涉及對營業執照內容要求的,按{發改辦法規〔2020〕727號}文件執行。
3、即日起上網發布招標公告的項目,按本通知要求執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綠化和市容(林業)工程管理站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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