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園林綠化工程施工招標文件示范文本2019版》 實施中有關問題的解答(2019.9.6) |
《上海市園林綠化工程施工招標文件示范文本2019版》 實施中有關問題的解答
《上海市園林綠化工程施工招標文件示范文本2019版》9月1日起開始實施使用,根據近期咨詢較為集中的幾個方面,現解答如下: 一、投標有效期及延期 根據《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七部委30號令)第二十九條,招標文件應當規定一個適當的投標有效期,以保證招標人有足夠的時間完成評標和與中標人簽訂合同。投標有效期從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起計算。 二、投標保函有效期 根據《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七部委30號令)第三十七條,投標保函作為投標保證金的一種形式,其有效期應當不得少于投標有效期。投標保函有效期少于投標有效期的,招標人應當根據招標文件相關條款拒收其投標文件。 三、投標有效期延期 根據《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七部委30號令)第二十九條,在原投標有效期結束前,出現特殊情況的,招標人可以書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標人延長投標有效期。投標人同意延長的,應當相應延長其投標保證金的有效期;投標人拒絕延長的,其投標失效,但投標人有權收回其投標保證金。 根據市住建委《關于進一步加強本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管治理打擊違法行為的通知》(滬建建管﹝2019﹞385號)第五點規定,招標文件應當規定接受投標保證金的形式僅為投標人基本賬戶開戶銀行出具的銀行保函。 投標保函應當針對招標項目向招標人出具,保證人必須是投標人基本賬戶的開戶銀行或基本賬戶的開戶銀行的上級銀行,保證金額應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
上海市綠化和市容(林業)工程管理站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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