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上海市
一、招標條件
本2024-2025年度自動化測試平臺建設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有資金。招標人為中證指數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
規模:
1.招標內容:本次為自動化測試平臺建設項目的二期(2024-2025年度),聚焦于業務維護系統、業務處理系統、指數研發與管理平臺的自動化測試建設。
2.項目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迎春路555號B樓。
3.服務期:投標人服務期自合同簽訂,服務起始日起11個月。
4.最高投標限價:30.45萬元(含稅)。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2024-2025年度自動化測試平臺建設項目。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應依法成立并存續,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包括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法律、法規等規定,商業信譽、經營狀況良好。銀行、保險、石油石化、電力、電信等有特殊情況的行業,其法人的分公司可參與本次投標。分公司參與投標的,應出具分公司營業執照、法人的授權及承諾文件。
2.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為同一個自然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主體,不得同時參與本次投標。
3.投標人不存在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進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產(含重整)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并保證誠實、守信、無欺詐行為,配合招標人的審計、檢查活動。投標人如有下述任一情形的,不得參與本次投標:
(1)參加本次招標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有重大違法記錄(指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200萬元以上的罰款)等行政處罰);
(2)參加本次招標活動前3年內,在與招標人及/或其股東單位簽訂的合同履約過程中,有重大違約記錄(包括但不限于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或者存在遲延履行義務及/或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等情形);
(3)被招標人及/或其股東單位列入不良供應商清單;
(4)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股東及銷售代表在參與招標人及/或其股東單位的采購活動時存在行賄等違反法律法規及廉潔要求的行為記錄;
(5)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在參加本次招標活動前3年內從招標人處離職;
(6)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為招標人員工或離職員工的父母(含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含繼子女、養子女)或其配偶。“離職員工”系指本次招標活動前2年內從招標人處離職的員工;
投標人應對其符合上述要求作出承諾,并提供營業執照等真實有效的相關證明資料,招標人保留核查原件的權利。
4.經核查,投標人被“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或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的,或被“中國政府采購網”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不得參與本次招標。
投標人需在投標文件中提供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日前【5】個工作日內從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index.jsp) 、“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網站查得的信用記錄結果網頁截圖。最終投標人的信用情況將以招標代理機構在投標截止日當日從“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index.jsp)、“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查得的信用記錄信息為準。
5.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2024年【9】月【7】日—2024年【9】月【13】日,每日上午9:00時~11:30時;下午13:30時~16:00時(北京時間)節假日除外。
獲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標人請于上述獲取日期范圍內向招標代理機構指定郵箱(郵箱地址:zxb_nine@163.com)發送如下資料的原件掃描件:
1)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
2)投標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3)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為同一個自然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主體,不同時參與本次投標承諾書;
4)投標人不存在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進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產(含重整)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并保證誠實、守信、無欺詐行為,配合招標人的審計、檢查活動。投標人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的承諾書:
(1)參加本次招標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有重大違法記錄(指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200萬元以上的罰款)等行政處罰);
(2)參加本次招標活動前3年內,在與招標人及/或其股東單位簽訂的合同履約過程中,有重大違約記錄(包括但不限于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或者存在遲延履行義務及/或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等情形);
(3)被招標人及/或其股東單位列入不良供應商清單;
(4)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股東及銷售代表在參與招標人及/或其股東單位的采購活動時存在行賄等違反法律法規及廉潔要求的行為記錄;
(5)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在參加本次招標活動前3年內從招標人處離職;
(6)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為招標人員工或離職員工的父母(含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含繼子女、養子女)或其配偶。“離職員工”系指本次招標活動前2年內從招標人處離職的員工;
(7)投標人未被“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或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的,或被“中國政府采購網”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
投標人需在投標文件中提供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日前【5】個工作日內從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index.jsp) 、“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網站查得的信用記錄結果網頁截圖。最終投標人的信用情況將以招標代理機構在投標截止日當日從“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index.jsp)、“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查得的信用記錄信息為準。
5)招標公告的附件:保密承諾函;
注:1)投標人發送資料時郵件標題應備注項目名稱+投標單位名稱。
2)本次招標文件收取工本費人民幣1000元/本,售后不退。
3)投標人在發送資料后應當及時聯系招標代理機構確認,招標代理機構經辦人收到資料后將向投標人提供的郵箱發送PDF版的招標文件。
4)獲取招標文件時提供的資料應與投標文件中的資格證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標文件為準。
5)投標人提供的一切資料均應以中文為準,如果因為語言誤差造成的損失由投標人負責。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遞交截止時間:2024年【9】月【30】日9時30分。
遞交方式:紙質投標文件現場遞交。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遞交到:上海市浦東新區東方路1381號蘭村大廈17樓A室。
收件人:汪琳。
收件人聯系電話:18856263755。
六、開標時間及地點
開標時間:2024年【9】月【 】日9時30分。
開標地點:上海市浦東新區東方路1381號蘭村大廈17樓A室會議室。
七、其他
1.本次招標公告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www.cebpubservice.com”及“上海百通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平臺http://www.11619.cn”發布,以上信息若有變更我們會通過上述網站通知,請有意向的投標人關注。
2. 本項目招標公告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八、監督部門
本招標項目的監督部門為: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紀檢辦公室。
監督聯系電話:021-50186585
九、聯系方式
招標人:中證指數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迎春路555號B樓
聯系人:陳老師
電話號碼:021-50182679
電子信箱:ddchen@sse.com.cn
招標代理機構:上海百通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東方路1381號蘭村大廈17樓A室
聯系人:汪琳 伍小月
電話:021-50338362
電子郵件:zxb_nine@163.com
招標人或其招標代理機構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 (簽名)
招標人或其招標代理機構: (簽章)
附件 保密承諾函
中證指數有限公司
上海百通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承諾人”)擬參加2024-2025年度自動化測試平臺建設項目(以下合稱為“本項目”)的投標,特出具本保密承諾函。
1.本承諾函提及的“保密信息”是指招標人及招標代理人為進行本次招投標,以任何媒介方式(包括口頭、書面及其他方式)提供給承諾人的所有數據和資料,包括但不限于設備型號/清單、文件拷貝、圖紙、政策信息及其他知識產權、商業秘密及任何數據。
2.承諾人保證自購買招標文件之日起,直至保密信息非因承諾人的原因且以招標人認可的方式為公眾知曉或進入公眾領域的期間,嚴格遵守以下承諾:
2.1 承諾人保證對保密信息妥善保管,僅為完成本次招投標之目的而正當使用,未經招標人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對保密信息做出任何其他目的的披露、使用和處分,包括但不限于向第三人泄露、擴散,向各類媒體(包括但不限于報紙、雜志、電臺、電視臺、互聯網站、論壇等)和公開場合透露或公布等。
2.2 承諾人保證采取合理有效的保護措施,以與保護自己保密信息一樣的勤勉職責保護招標人的保密信息,并且只將保密信息披露給確有必要知曉該信息的承諾人的雇員、高級管理人員或董事,且該等人士已事先同意受本承諾函條款的約束。
2.3 承諾人違反上述承諾,則招標人可隨時取消承諾人投標或中標資格,并承擔由此引致的一切法律后果和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于:
1)被沒收投標保證金。
2)按本項目中標價的10%向招標人承擔違約金。
3)按對招標人造成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3.本承諾函或保密信息的披露未做出任何關于知識產權使用許可的規定或作出任何該等暗示,也不得解釋為招標人有義務向承諾人提供信息。
4.本承諾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并且承諾人已經為出具本承諾函獲得一切必要授權。
5.本承諾函自承諾人簽署之日起生效,直至保密信息非因承諾人的原因且以招標人認可的方式為公眾知曉或進入公眾領域。
承諾人(獲取招標文件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日期:二○二四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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