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招標辦]關于實行投標人代表簽署不參與圍標串標承諾書的通知 【滬建招〔2019〕6號】 |
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部署,加強治理打擊圍標串標違法行為,營造公平、公正的法制化營商環境,結合本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監督執法實際,現對建設工程施工招標項目的開標活動規定如下:
一、2019年6月15日起,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時,應當由投標人代表當場簽署《不參與圍標串標承諾書》(以下簡稱承諾書),簽署的承諾書作為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備案資料。
二、2019年6月20日(含)后發布招標公告的項目,招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中將不簽署承諾書的情形列為投標文件拒收條款之一。
三、2019年6月20日前發布招標公告且未將不簽署承諾書情形列為投標文件拒收條款的項目,投標人代表當場不簽署承諾書的,可以在該項目開標前撤回投標文件;不簽署承諾書且遞交投標文件的,將對該單位在本項目的投標行為進行重點核查。
四、投標人如被查實在該項目招標投標活動中存在圍標串標的,簽署承諾書的投標人代表將作為實施串通投標違法行為的直接責任人員,一并被進行行政處罰和失信懲戒。
特此通知。
上海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
2019年6月14日
附件:
不參與圍標串標承諾書
本人作為經授權的投標人代表,清楚知曉我單位本項目投標活動,對以下事項作出承諾:
一、我單位和我本人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原則,依法依規參與本項目競標。
二、我單位和我本人在本項目招標投標活動中,未參與圍標串標。
三、我單位如被查實在本項目招標投標活動中存在圍標串標的,遞交投標文件行為作為實施串通投標違法行為的關鍵環節,本人承擔直接責任人員法律責任,接受相應行政處罰和失信懲戒。
《不參與圍標串標承諾書》簽署頁
報建編號: 標段號: 開標日期:
序號
投標人名稱
投標人代表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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