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委]關于進一步提升本市保障性住房工業化建設水平的通知【滬建建材聯【2018】224號】 |
關于進一步提升本市保障性住房工業化建設水平的通知 ( 2019-02-21 ) 滬建建材聯【2018】224號 各相關單位: 為進一步提升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設的工業化水平,促進本市住宅產業化發展,實現建筑全生命周期內居住空間的靈活可變,現就保障性住房建設實施大開間設計和標準化戶型的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住宅大開間是指單套戶內的居住空間由兩個及兩個以上開間組成,且至少兩個開間內無豎向承重支撐的空間體系。 二、市統籌分配使用的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和征收安置住房(以下統稱市屬保障性住房)以及區屬保障性住房,應采用住宅大開間設計。 三、規劃用地面積不小于20000平方米的市屬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應按《預制裝配式保障性住房套型》采用標準化戶型設計,標準化戶型的套數不低于項目總套數的70%,面積標準適用的區屬保障性住房項目鼓勵采用標準化戶型設計。《預制裝配式保障性住房套型》由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另行編制發布。 四、采用標準化戶型的建設項目應結合場地布局要求,運用標準化戶型的模塊進行靈活組合,以滿足建設項目的風格多樣性和場地適用性。 五、市屬保障性住房應統一保障性住房套型面積標準,套型面積按照標準層套內建筑面積加標準層公攤面積計算,住宅套型面積統一為一房不大于55平方米、二房不大于75平方米、三房不大于95平方米,對于消防計算高度54米以上的住宅,套型建筑面積在上述面積控制基礎上允許增加不超過3平方米。 六、每套住宅的陽臺投影面積應控制在5.5平方米以內,其建筑面積不計入容積率;超過5.5平方米,其建筑面積全部計入容積率。空調室外擱板、結構板等突出建筑外墻、無圍護結構且進深不大于1.0米的,不計入建筑面積。 七、標準化戶型內部非承重隔墻鼓勵采用便于二次改造的裝配式輕質內墻隔板。住宅使用說明書中應明確室內可改造部位非承重隔墻的材料、位置、管線敷設及接駁設施等內容。 八、本通知未涉及的部分應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技術規范和標準的要求。 九、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2019年擴大項目試點,2020年在試點項目評估的基礎上全面推廣。相關工作要求應在項目土地供應、相關主體招標、施工圖審查及建設成本核定等工作中予以明確,建設單位應在項目設計、施工階段予以落實。
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 上海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二0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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