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質監總站]2018年建筑施工典型生產安全事故通報【滬建安質監〔2018〕67號】 |
各有關單位: 截止今年9月底,本市建筑領域已發生21起造成人員死亡的事故,共造成26人死亡,相比去年同期11起11人,有較大幅度的上升。 一、事故特征 (一)事故發生時段極不均衡。今年2月、5月、8月這3個月建筑施工領域零事故,但是7月發生6起致死事故造成6人死亡、9月發生7起死亡事故共造成12人死亡,占到今年事故總起數(總死亡人數)的50%以上; (二)事故類型呈現多樣性。今年發生的21起生產安全事故涉及6種事故類型: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起重傷害、中毒窒息和惡性坍塌事故; (三)同類型較大事故連續發生。9月中旬,短時間內(10天)連續發生兩起、共7人死亡的有限空間人員作業窒息較大事故,實為罕見。 二、典型事故及原因 案例一:6月24日奉賢區某項目32#樓6層樓板混凝土澆筑時發生模板支撐體系坍塌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重傷,7人輕傷。 原因分析:各方疏于過程管理,模板支撐施工監控、驗收不力,疊合板和現澆樓板支撐體系混雜,立桿間距過大,掃地桿、剪刀撐缺失。 案例二:7月3日浦東新區某項目發生一起鋼結構倒塌事故,該事故造成2人重傷,6人輕傷。 原因分析:名義上是裝修項目,實質包含結構改造;在施工過程中無方案野蠻施工,改造的鋼結構懸挑梁與原混凝土結構通過膨脹螺栓連接,連墻件承載力不足。 案例三:4月23日松江區某項目一輛裝砂電動車不慎沖破升降機吊籠防護門,墜落至地面,造成1人死亡; 7月6日松江區某項目一輛裝砂電動車駛出貨運升降機時,操作失誤導致反向沖破升降機吊籠防護門,墜落至地面,造成駕駛員死亡。 原因分析:對施工現場用新型機具性能、安全風險認識不足,疏于管理。 案例四:9月10日浦東新區某項目2名工人在進行地下室抽水作業時暈倒,另2名工人在施救過程中1人遇難。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1人受傷; 9月20日閔行區某項目2名工人在有限空間內拆除鋼管腳手架時暈倒,另外2名工人在先后實施救援時遇難,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 原因分析:因對密閉空間的安全風險認識不足,施救措施不當。 三、事故防范措施改進 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應依法嚴處,同時針對今年以來建筑施工領域生產安全事故頻發的態勢及事故特征,特提出以下具體措施,望參建各方引以為戒,牢固樹立紅線意識、底線思維,提高安全防范效能。 (一)安全管理貫穿全員全過程 應建立全員全過程的安全管理體系,從施工前的準備工作、具體的施工過程以及施工后清理工作,系統考慮每一個施工環節及環節之間銜接所存在的安全隱患。將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到每一家分包、每一個班組、每一個工人,不留死角。 (二)安全防護提升廣度和深度 充分認識建設工程安全監管防范的綜合性、復雜性、技術多樣性。不應單純強調安全防護和工人自我防護意識的提高,而是要從管理層面、從施工技術方案著手,科學策劃、合理安排施工組織,明確風險辨識、過程檢查、驗收內容及程序,杜絕因趕工期、施工方案缺陷、風險辨識不足帶來的事故隱患。 (三)源頭管理提高系統性和實效性 建立多層次安全技術交底,從設計方對總包單位的交底開始,到總包對分包、分包對班組、班組對工人交底,將施工工藝、環境存在的風險、危大工程、操作規程等,從不同層次、不同角度,逐層傳遞,直至形成操作人員可直接領會、直接感悟、直觀可操作的具體內容,提高交底的實效。
上海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總站 2018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