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質監總站]2018年度安全監管工作重點及實施意見【滬建安質監〔2018〕18號】 |
各工程監督機構: 為進一步落實住建部《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方案》的要求,并改善和優化營商環境,2018年度將以強化危大工程監管為重點,以提升安全監督體系化、信息化管理為主線,以推進和試行重點工作為突破口,開展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具體如下: 一、以改善和優化營商環境為目標,以“放、管、服”為指導思想,推進安全許可證、三類人員事后監管的各項措施 (一)分級、分類制定安全許可證事后監管的實施辦法,明確監管的層級和責任。 (二)明確安全許可條件事后監管的重點、結合日常監督采取措施實施常態化監管。 (三)結合不良記錄、事故等基本元素,體現事后監管實效。 二、以強化危大工程監管為重點,進一步加強重點頑癥的治理、遏制事故的多發態勢 (一)強化方案論證檢查環節,凸顯主體責任,形成方案現場檢查聯動的整治合力。 (二)日常監督體現整治重點、強化宣貫與查處,定期總結重點整治成果,實施數據動態分析。 (三)進一步強化事故工地責任主體的查處力度、深化原因分析、規范處置程序、汲取事故教訓和豐富監管手段。 三、以提升安全監督體系化、信息化管理為主線,以安標系統應用和優良等級確認為切入點,加強行業考核力度 (一)進一步強化安標系統主干,強化動態考核、行政處罰、大型機械、事故系統、鋼管扣件等系統的使用和管理應用的考核。 (二)強化安標考核、季度、竣工優良等級確認工作為切入點、嚴控全行業優良率指標,推進安全監督標準化、系統化工作,提升安全監督的指導和考核力度。 四、以推進和試行重點工作為突破口,加強和探索對行業從業人員安全行為的監督管理手段 (一)補齊短板,進一步加強裝配式建筑安全監管管理規定的宣貫、推進和落實。 (二)培育助手,全面推進安全監理專報的試行實施,提高相關信息系統的應用管理能力。 (三)科技創新,探索BIM技術對現場安全監管的技術提高和強化管理的作用。
上海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總站 2018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