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江三號動遷基地二期B5-1地塊配套商品房建設項目被評為2016年浦東新區建設工程優質結構 |
張江三號動遷基地二期B5-1地塊配套商品房建設項目被評為2016年浦東新區建設工程優質結構 張江三號動遷基地二期B5-1地塊配套商品房建設項目1#樓、3#樓、4#樓、5#樓、6#樓、7#樓、8#樓,經浦東新區建設工程優質結構評審委員會評審,被評為2016年浦東新區建設工程優質結構。 張江三號動遷基地二期B5-1地塊配套商品房建設項目位于上海市浦東新區張江鎮,東至孫環路,南至孫建路,西至孫耀路,北至高木橋路。主要由1#樓、2#樓、3#樓、4#樓、5#樓、6#樓、7#樓、8#樓這8棟16層高層住宅及1個地下車庫(地下1層)、2棟配套用房其它輔助用房等組成,結構設計使用年限為50年。本工程由張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工程規劃用地面積約約50156.30㎡,總建筑面積約100856.91㎡,其中地上建筑面積88066.10㎡,地下建筑面積12790.81 ㎡。 項目于2014年11月8日舉行開工典禮,并實行樁基施工,相繼進行開挖基礎,基礎驗收,主體結構驗收,現在工程處于收尾階段。 在施工過程中,監理機構(總監鄧艷平,總代顧建明)嚴格按照驗收規范要求對每道工序進行驗收。在驗收過程中發現質量欠缺部位,用口頭或書面形式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整改完畢后經監理復查符合要求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在日常巡視檢查和平行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有些是以口頭形式通知施工單位立即整改,直至監理復驗合格;對不能立即整改的或多次督促不予整改的,以監理工程師通知單形式,書面通知施工單位整改,待整改后報監理復驗后予以封閉。對工程中施工單位忽視或事前未重視的事情,監理以監理工程師聯系單形式提醒其注意,予以落實。對進場的材料進行嚴格把關,并按規定要求進行平行檢測。本工程自開工以來,未發生安全質量事故。
|